项目推介
秦皇岛北戴河黄金宾馆有限公司黄金宾馆整体楼宇
时间:2023-05-06
项目名称 | 秦皇岛北戴河黄金宾馆有限公司黄金宾馆整体楼宇 | 项目编号 | GR2022BJ100567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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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秦皇岛北戴河黄金宾馆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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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4098.816万元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5-0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3-10-20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宏毅 / 联系电话:13321108466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黄寓韩 / 联系电话:010-66295517 |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北戴河区东经路5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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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秦皇岛市房权证秦北字第000138436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872.63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土地 | 坐落位置 | 东经路北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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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 秦籍国用(2012)第北010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3888.23 | |
用途 | 类型 | 出让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机械设备 | 名称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所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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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通运输设备 | 号牌号码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型号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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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 数量 | |||
登记日期 | 使用年限 | |||
颜色 | 行驶公里数(万) | |||
所在地 |
转让方名称 | 秦皇岛北戴河黄金宾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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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秦皇岛北戴河黄金宾馆有限公司已挂牌资产降价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示期内提交受让申请,同时将交易保证金1229万元人民币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不得晚于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自行申请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按标的房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2)本方承诺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资产无法完成过户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将标的房产重新挂牌;(3)本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4)本方同意按照成交价格的1%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5)本方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6)本方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7)本方同意本次标的资产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税收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但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8)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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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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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安排 | 标的挂牌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前往实地查看标的资产现状并同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详见附件下载),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由转让方盖章、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项目踏勘联系人:杨怡静,联系电话:13011968666。踏勘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经路67号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挂牌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前往实地查看标的资产现状并同转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详见附件下载),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由转让方盖章、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项目踏勘联系人:杨怡静,联系电话:13011968666。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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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1229.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交易服务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处置方法 | (1)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2)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且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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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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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材料 | 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函.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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